投資組合

為了保障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基金投資都必須遵守投資組合的原則,即使是單一市場基金也不能只購買一兩項證券。有些基金的條款就明文規定,投資組合不得少於20個品種,而且買入每一種證券,都有一定比例限制。投資基金積少成多,因而有力量分散投資於數十種甚至數百種有價證券中。投資組合建立核心組合首先,投資者要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力確定一個明確的投資目標,然後選擇三至四隻業績穩定的基金,構成核心投資組合,這是決定整個基金組合長期表現的主要因素。這裡需要強調的是,整個組合的分散化程度,遠比基金數目重要。如果投資者持有的基金都是成長型的或是集中投資在某一行業,即使基金數目再多,也沒有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相反,一隻覆蓋整個股票市場的指數基金可能比多檔基金構成的組合更為分散風險。總之,一定要清楚自己持有基金組合所期望達到的目標,堅持持續性地投資。核心組合你的投資組合的核心部分應當有哪些主流基金組成?我非常認同股票投資的“核心——衛星”策略,在投資基金投資組合時也同樣適用。請注意:債券收益率越高,風險就越大。比方說,高收益公司債(一般被稱為“垃圾債”)的收益率平均比美國國債高6.6個百分點,它們違約的風險也要高一些。正解:不要追求高收益就算投資高收益債券,賺錢比賠錢的幾率還是要大一些,但這類債券波動較大,價格的漲跌幅度與起伏不定的股票更類似,而不像一般債券那樣平穩。雖然資產類型的數目仍是有限的,但每一資產類型中的證券數目可能是相當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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