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器材

其中服務內容主要以財產調查取證、全國資訊調查、人員行蹤調查、網路詐騙調查、婚姻調查為主。我國尚無任何法律確立私家偵探的法律地位,因此私家偵探只是行使普通公民的合法知情權。但在中國,對於個人徵信器材記錄中的負面資訊應保留多長時間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根據個人征信系統操作規程規定,基層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受理異議申請後,應立即轉交征信服務中心,再轉至相應的商業銀行協查,經過查詢核實回復給征信服務中心,再返回到當地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然後通知申請人。該過程環節多,加上商業銀行在協查中大多存在超期現象,造成異議申請處理時間過長。但由於每個國家的政治體制、法律體系、文化背景不同,跨國徵信器材的發展也受到一定的制約。私家偵探無法涉足刑事偵查活動,我國法律規定只有國家機關特定工作人員,才具有刑事案件偵查權。所謂的徵信器材搜證,是為了主張對自己有利的事實,搜集的證據通常有:照片、信函、簡訊、錄影帶、錄音帶、影片、電腦對談紀錄…..其他相關的檔等,除了自己做調查搜集證據外,也可以委託徵信器材社來處理。從行業分工的角度看,徵信器材對應著有關資訊產品的收集、加工和生產,而不強調信用管理諮詢或顧問服務,與徵信器材評級也有根本區別。資信調查服務(CRS-Credt Reporting Service)是信用風險管理服務中的一項最普遍、最基本的業務,它是專業服務機構(即通常意義的征信公司)代理客戶對交易另一方的資歷、信用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調查和判斷,為決策人選擇交易夥伴、簽約、確定結算方式或者處理逾期賬款、經濟糾紛等決策提供參考。http://www.hs-agent.com.tw/pro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