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服務

以往被我們認為生活觀念保守、善於居家的五六十年代人群,拒絕“每天”做飯者居然超過了40%,這些受訪者普遍表示:“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觀念不轉變也不行了,雖然大部分時間還是以下廚為主,但是每週有幾次外出就餐或叫外賣的用餐方式,讓自己有更多的時間與家人共同分享休閒的時光,顯然更加適應現在社會的生活節奏”,同時,生於五零、六零年代的受訪者普遍更青睞“不做飯也在家吃飯”的用餐方式,因此外送服務受到歡迎。如選擇必勝宅急送等品牌,他們表示:“享受品種多樣、服務優質、方便快捷的外送服務,比起每天與油煙‘作戰’,不知要輕鬆愜意多少倍”。在“就餐方式”和“選擇方便”這兩大因素之外,如何平衡好工作與生活,如何讓一家人都相處的更加融 洽,是“百姓飲食”觀念變遷的又一大特徵。外送途中需保證外送物品不被顛覆。如外賣車及外賣包有任何汙損需及時上報。餐飲外送維權隨著人們生活節奏的加快,越來越多的餐飲企業開始提供外送服務,尤其是以經營速食為主的餐飲店,誰能提供更方便快捷的外送服務,已經成為顧客選擇餐飲店的重要標準。但在餐飲外送熱的背景下,伴隨而生的法律問題不容忽視,如何提供方便快捷,同時更加規範的外送服務,應是相關餐飲行業經營者關注的問題。法官提示海澱區法院民一庭法官隋秋紅表示,顧客訂購外送食品一般通過電話或直接到餐館下訂單的方式,而外送員確認顧客身份的依據往往是顧客的姓名、電話號碼以及送貨地址。外送員在送達顧客訂購的商品時,有義務確認顧客的身份,外送服務顧客也應配合外送員提供身份確認的證明,如電話號碼等。http://www.domino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