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升學方面給予優惠;建立健全包括政府資助、銀行貸款、創業投資、技術產權交易等在內的投融資機制,由事業單位聘用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可實行協議工資英國升學、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方法;由國內企業聘用的,經雙方協商確定工資待遇;對到企業從事技術開發或以技術入股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可按合同規定給予一定比例提成;以本人的專利、英國升學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參股的,經投資各方約定,可適當提高技術入股分紅比例。不受本人任職年限、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等限制;回國工作後,符合條件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可按相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英國升學。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經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可參照其學歷、學術或專業技術水準直接聘任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職稱,不受本人任職年限、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等限制;英國升學回國工作後,符合條件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可按相關規定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創辦企業,按照國家的產業和區域稅收政策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其中,創辦高新技術企業的英國升學,享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對我國經濟科技發展具有戰略意義的重點項目,經有關部門審批,可專門立項,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支持。